部门 3 - 城市发展与环境
城市发展与环境
第 3 部门由以下结构单位组成:
- 负责横向任务的工作人员单位 3
- 市政信息技术和电信局(KITT)
- 城市规划局
- 建筑法规和古迹保护局
- 环境保护部
- 城市发展部
- 交通部
Organigramm Dezernat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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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基础小组
作为跨学科的全市规划,更新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发展基础小组的主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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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部
更新土地利用规划、分析和评估住宅建设用地是城市发展部门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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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利用和绿色规划团队
城市土地使用和绿色规划小组的主要任务包括编制和监测城市土地使用规划,包括支持和公共关系工作、咨询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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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部门
城市规划部门的主要任务包括编制和监督城市土地使用规划,包括支持和公共关系工作、咨询和沟通,以及对建设项目进行法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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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重建团队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是城市重建团队的主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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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律团队
建筑法团队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向所有参与建筑的人员和第三方提供有关建筑程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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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和古迹保护
建筑法规和古迹保护局的主要任务包括根据建筑法规监督和确保建筑物的状况,并根据《图林根古迹保护法》履行作为下级古迹保护机构的所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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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控制小组
执行《联邦移民控制法》和相应的法令是移民控制小组的主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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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小组
古迹保护小组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根据《图林根古迹保护法》履行作为下级古迹保护机构的所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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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壤/废物小组
水资源法》、《图林根水法》及相应法律法规的执行是水/土壤/废物管理团队的主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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